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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茹曾與網友阿文到板橋市華倫賓館休息並發生關係。羅凡勇攝
【劉文淵、曾佳俊╱台北報導】孤女悲歌!北縣一名十七歲少女去年遭養父母趕出家門,她只好靠援交每次五百到三千元謀生,還會央求對方帶她回家,宛如街頭流浪貓,日前少女援交遭逮捕,警方清查手機通聯紀錄發現「恩客」至少有兩百人,陸續約談涉案網友,警嘆說:「太可憐!」北縣社會局說,養父母遺棄養女,得處六萬到三十萬元罰鍰。
社會悲歌警方調查,少女「小茹」從小不知道父母身分,並被送到孤兒院,後來雖由養父母收養,但國中畢業未繼續升學,去年初被趕出家門,她因認知偏差,在「豆豆聊天室」約男網友援交謀生,她落網後已由社會局安置。其中一名少年「阿文」(十八歲)遭警方傳喚到案,才得知小茹只有十七歲,被依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函送法辦。
問男「去你家住好嗎」阿文供稱,去年八月,他在「豆豆聊天室」認識自稱十八歲的小茹,兩人以即時通、電話聯絡,今年農曆年間首度見面,他帶小茹到板橋市逛街,小茹說身體不舒服,要去他家休息,他怕被父母罵,改帶她到賓館休息並發生性關係,小茹對他說:「我被養父母趕出家門無處可去!」要阿文帶她回家借宿,但他擔心父母反對,逐漸地疏離小茹。
月初,阿文遭警方傳喚,得知小茹只有十七歲,他驚呼:「我跟她交往的時候,她說她十八歲啊!」隨後遭警方當場依法抽血送驗,令阿文嚇傻,他事後說:「我跟她做愛的時候都沒有戴保險套!我以為我得到愛滋病,差點去自殺!」經父母安撫後,他才舒緩情緒。
警方逮捕小茹後清查她的手機,發現她曾與兩百名男網友援交,遇到喜歡的對象,就會以男女朋友關係自居,甚至要求男網友帶她回家借住,目前少女已遭社會局安置,警方並對涉案男網友展開約談,事證明確者將依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送辦。
棄養最高可罰三十萬北縣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專員林妏燕說,經法院完成收養程序的養父母,與一般父母對子女的監護責任相同,若調查發現養父母對養子女有遺棄、身心虐待等情事,將依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》規定,處以六萬到三十萬元罰鍰,並公布養父母姓名,社會局將安置少女,由社工輔導評估後續處置。
少女遭棄養 示意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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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初,少女小茹因與養父母感情不睦,遭養父母趕出家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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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茹流落街頭後,靠網路援交每次500到3000元不等金額謀生,1年多來恩客達200人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[金錢、好奇與同儕慫恿、鼓動]都是一大激發網路援交因素 但這少女的因素是家庭不是溫暖的避風港,而是偏差行為少女痛恨的處所,在家裡找不到歸屬感才會到網路交友尋愛。 從這少女的悲歌就可看出我們社會已經出了問題 ... |